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出台《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时间:2020-06-23 15:56:30 点击:

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界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巩固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成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自进驻铜仁市中级法院以来,共接待处理反映驻在部门的信访举报件85件,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举报件占71.76%,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占28.24%。大量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涌入派驻纪检监察组,严重挤占纪检监察工作时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铜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举报工作规程》以及《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出台《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制度》从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流程,自办、转办、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要求,办结归档方式,情况分析,信访举报工作组织领导,保密纪律7个方面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了规范。

《制度》紧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内容详实具体。《制度》紧扣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需要,内容涵盖了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7个方面,具体详实、简明易懂。二是突出主责主业。《制度》针对信访群众多把涉法涉诉问题当作法官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到纪检监察部门现状,明确受理范围,严格甄别区分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件和涉法涉诉信访举报件,明晰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信访举报中的职责。三是流程易于操作。《制度》对自办、转办、上级交办信访举报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绘出了清晰的流程图和路线图,操作方便。四是责任落细落实。《制度》规定了信访举报的保密纪律和责任追究方式,从制度规定上夯实了责任、传导了压力,有效保障《制度》落实。(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邱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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