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推动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结合应急管理职能特点,探索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
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存在的问题,认真征求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意见,紧盯制度建设,在创新管理机制上出实招,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分别明确了适用范围、追责问责情形和方式等内容;突出机关纪委加强内部监督,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对考勤纪律和上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建立监督管理台账,按月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严格规定对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科室及相关人员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实行扣分制,纳入内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定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两个《办法》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在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增强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上落地见效,以创新管理机制保障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出成效上台阶。(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