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1234”工作法擦亮巡察利剑

时间:2020-01-06 16:34:37 点击:

今年来,江口县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决策部署,积极探索“1234”巡察工作法对辖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

一个根本贯穿始终。坚持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根本,攥牢“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作为“政治体检”的“风向标”,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能职责,坚持规则之内不缺位、规则之外不越位,将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时代使命烙在心上、担在肩上,确保“最后一公里”政令畅通。

两面镜子发挥效应。发挥巡察监督“律人、正己”双面效应,促进巡察质效提升。一是“显微镜”律人。坚持党组织建在哪里就巡到哪里、群众痛恨什么就巡什么,将意识形态、民生和扶贫等领域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既有高度又有准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934条,扎实做好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二是“反光镜”正己。将巡察工作作为锻炼党员干部的重要平台,既巡察别人也警示自己,进一步摆正“三观”,让巡察干部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采取专兼结合、县委一轮一授权的方式,累积组建巡察组26个,有效锻炼党员干部156人次。

三条措施做实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做好巡视巡察上情下传和下情上达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一是着眼全局谋巡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县委巡察工作,主动接受“政治体检”,如实反映问题,全力拔除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环境的“歪树、病树”。制定《江口县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2)》、出台《江口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精准施策抓巡察。坚持巡前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制定谈话提纲,采取“四谈”工作模式,对重点单位、职能部门及巡察反馈意见涉及人员、线索知情人等进行“拓展谈”,对离退休老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上门谈”,对党员干部进行“交心谈”,对普通群众进行“随机谈”,及时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三是形成震慑真巡察。对巡察反馈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照单全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遵照《中共江口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执行;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形成震慑。目前,已完成六轮共176个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占应巡察党组织的97%,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1685个、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55个,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推动清退违规资金186.9258万元。

四项机制长效保障。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能力提升、监督考评、巡察协作四项机制。调整充实巡察办和巡察组专业人员,加大巡察“人才库”人员输送力度,共建立库内人才85名,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为巡察工作开展储备足够的后备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共组织巡察干部外赴杭州、北京等外省市集中学习培训,受训巡察干部156人次。以集中学、自学、互帮助学方式推动巡学结合,努力提升干部的政治自觉和巡察工作水平,做到发现问题精准、问题定性精准。建立巡察办主任与巡察组组长定期碰头机制,及时传递上级巡视巡察新要求和解决巡察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邮政5家单位建立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巡察组成员岗位职责》《巡察组工作人员考评办法》“十不准”等系列制度;严格落实巡察办与巡察组、巡察组组长与巡察组成员层级签定责任状和承诺书。(江口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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