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时间:2020-07-15 09:59:22 点击:

“目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83件,办结58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共用整改结果5条次……”

近年来,铜仁市德江县始终把牢政治监督风向标,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稳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制定《德江县巡察监督民生监督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巡察与民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贯通。每轮巡察前,巡察组根据需要向县纪委监委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拟巡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问责处理和信访举报有关情况,找准监督“切入点”。截至目前,巡察组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有关情况14件次。巡察整改阶段,对被巡党组织有关整改结论实行“共享销号”,即被巡党组织有关问题已在纪检监察监督环节整改落实到位的,其结果可直接认定为巡察整改结果,对应销号。截至目前,已共用整改结果5条次。2019年12月,在运用成熟的基础上,对《德江县巡察监督民生监督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升级,修订出台《德江县巡察监督协作联动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县委巡察机构注重梳理研判每轮巡察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分类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在综合十二届县委第一至十轮巡察情况基础上,已建议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和干部“吃空饷”两个专项治理,效果明显。通过专项治理,清退干部“吃空饷”违纪资金49.41万元,党纪政务处分4人,免职1人,解聘1人,诫勉谈话4人。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结合基层监督特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可查性,在发现问题阶段,巡察组切实加强同县纪委监委相关职能科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实现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补位。问题“转账”阶段,强化程序意识,由巡察组规范填写移交表册,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后,连同底稿资料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同步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与县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对账”,确保移交的问题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83件,办结58件,党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铜仁市德江县委巡察办 田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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