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强化整改日常监督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0-08-07 17:40:45 点击:

近年来,万山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强调指出的“巡视不整改,比不巡视效果还要坏。”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自二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组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对已巡察的42个区直单位、1家国有企业、3所学校、和11个乡镇(街道)及其下辖的101个村(社区)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下发整改提示函96份,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2413个,完成整改2172个,完成率达90%以上。

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始终坚持把巡察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放在同等位置,每轮巡察结束后,深入被巡察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要查看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对整改工作履职情况,是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聚焦重点问题抓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不放,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加强规范清理。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大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出台介入式预防方案,持续开展廉政风险介入式预防督查工作,有效遏制风险。

增强贯通融合抓整改。始终坚持监督力量统筹,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的贯通融合。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部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办汇总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后,定期、不定期与各监督主体就问题整改进行及时查账、核账、对账、销账,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有1个单位因整改不力已移交纪委监委,正在启动问责程序。(万山区纪委监委 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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