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四个强化”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时间:2020-08-31 10:04:56 点击:

近年来,碧江区不断探索巡察整改新举措、新办法,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联合督办、强化整改销号、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强化责任落实,开好巡察集中反馈会,见人见事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猛敲重锤、传导压力,对未被巡察的党组织打好自查自纠“预防针”、警示警醒;开好巡察反馈见面会和反馈会,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行村(社区)巡察提级反馈机制,巡察情况向村(社区)反馈时同步向其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村(社区)抓好整改落实。

强化联合督办,印发《关于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对常态化学习机制、巡察问题分析研判机制、巡察整改常态监督机制、整改成果长效考评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整改监督链条,制定《碧江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定期互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协商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把整改质量关,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强化整改销号,建立巡察反馈问题、问题整改落实两个台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二届区委巡察工作作战图》,对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对象整改情况进行综合动态管理,以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进展情况报为参照,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在作战图上对整改到位、效果明显的单位做加法,对整改不到位、成效甚微的单位做减法,量化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为领导小组优先选择巡察“回头看”对象提供参考。

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和提炼,发函至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区财政局针对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发现的村财乡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印发《碧江区“村财乡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村财乡管代管”配套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并完善了对乡(镇、街道)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区委组织部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着力解决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碧江区纪委监委 张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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