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稿

来源: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时间:2021-06-08 16:57:40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市督查督办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政治巡察,2020年12月29日,巡察组到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市督查督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和开展整改约谈、预防提醒谈话、督促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4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成立了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市督查督办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娄玲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隆武、杨旭、勾永康3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盯紧整改时限,加强整改调度。巡察意见反馈后,市督查督办局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巡察整改方案审定印发后,通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支委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听取各科室(中心)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巡察整改进度,对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多次进行安排调度。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市督查督办局领导班子认真检视剖析巡察反馈的问题,用强烈的政治担当、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开展谈心谈话,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巡察整改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长娄玲先后对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党员干部开展了巡察整改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累计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19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科室(中心)负责人、党员干部层层开展整改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共计开展整改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46人次,压实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通过巡察整改规范了督查考核工作。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巡察整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督查考核治理效能,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局对原有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工作制度20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没有发生漏学、慢学现象。二是认真制定2021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和讲习提示开展学习研讨。2021年以来,市督查督办局已先后召开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并认真组织开展研讨发言。

2.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结合督查考核工作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了《市督查督办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局机关绩效目标考核方案中予以明确。二是将意识形态与督查考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写入市督查督办局2021年工作要点。3月12日,市督查督办局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听取了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三是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约谈和预防提醒谈话,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采取主要领导约谈或预防提醒谈话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或预防提醒谈话科室(中心)负责人、科室(中心)负责人约谈或预防提醒谈话干部方式,严肃认真开展约谈或预防提醒谈话,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未按有关要求落实工作部署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并在1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对照检视。二是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一一制定了防范化解措施。三是制定印发了《铜仁市督查督办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强化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

4.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市本级督查人才库,充实了督查力量。二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市督查督办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单》,健全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每月对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油耗和维修、保养等费用进行公示。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要求干部职工坚持底线思维,忠诚干净担当。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六防六化”工作要求,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6.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铜仁市督查督办局“三重一大”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凡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都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会,主动接受监督。2021年以来,已先后召开8次局领导班子会,对局机关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三是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调度一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不定期调度分管科室(中心)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先后3次专题听取督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汇报。

7.督查结果运用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督查通报、约谈或问责主体责任,注重抓典型抓警示,直接约谈部门负责人2人次,印发督查通报15期。二是加强平时督查“负面清单”收集,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提醒约谈、通报或提出问责建议,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没有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三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协调联动,将有关督查报告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强化督查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科学运用。

8.绩效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不够突出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报送2021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的通知》,组织市直部门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结合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对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2021年重点承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指标权重与被考核单位工作轻重权责相符。二是结合工作难易程度和轻重权责,合理优化指标权重,将区县重点承诺事项权重由400分调整为300分,将市直部门重点承诺事项权重由40分调整为30分。三是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组长负责制,在2020年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时,协调了厅级领导带队赴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开展考核,并在考核前开展了业务培训,做到了考核过程扎实、考核结果真实。四是在2020年年终绩效目标考核过程中认真收集被考核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2021年度工作重点优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到位,形式主义时有发生方面

9.未按工作计划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制定印发了《铜仁市督查督办局2021年工作要点》,各科室(中心)结合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有关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目前没有出现工作滞后的情况。三是加强对市本级重要督查检查考核的规范统筹力度,印发了《2021年市本级重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按季度进行调度统计,切实减少重复督查、多头督查,第一季度调度统计情况已按程序审定上报省委督查室。

10.未按巡察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报送2021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的通知》,明确将意识形态纳入对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党建和社会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局机关绩效目标考核,在市督查督办局2020年、2021年科级及以下人员绩效目标考核方案中均作了明确,并于3月25日开展了第一季度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立了日常检查和“负面清单”台账,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时综合运用检查结果。

11.单位绩效目标考核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督查督办局2020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工作实绩、平时考勤、民主测评等纳入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于3月19日开展了2020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绩效目标考核。二是印发了《市督查督办局2021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对2021年度局机关绩效目标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12.财务管理有不到位的情况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会计、出纳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对财务报销严格把关、层层把关,报账要件不齐全、无领导审批签字的发票一律不予报账。三是2020年12月23日收回了因网络故障重复支付市机关事务中心打印费4825元,用于抵扣2020年4至11月文印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3.发扬党内民主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委成员严格遵守,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能力。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重要事项都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并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出“优秀等次”党员8人;3月1日、3月19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了两次“两优一先”评选推荐。

14.支部工作不够严肃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委成员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以来,已累计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6次。二是制定了《市督查督办局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并经支委会审定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已印发各科室(中心)抓落实。三是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丰富党员活动日内涵,深入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带团建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3月6日,市督督办局支部会同万山区督查督办局开展了支部联建活动。

15.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支部书记娄玲同志对会议召开的各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认真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充分征求了支委成员及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54条,其中对支部意见建议11条、对支委成员意见建议43条。三是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市督查督办局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会上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征求竟见情况。四是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娄玲同志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同志之间相互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会议讨论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如实记录。

16.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支部工作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党务公开、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党内关怀激励、党员考勤、支部联建等11个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了党内关怀激励制度,对评优推优作了规定,并于3月1日、3月19日开展了“两优一先”民主推荐。三是结合督查考核工作特点,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市督查督办局支部2020年度已通过标准化创建验收,并获得命名。

17.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员发展对象档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整改,完善了有关档案材料。二是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娄玲同志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三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对支委有关同志进行了约谈,压实了责任。

18.选人用人考察工作不够严肃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12日局领导班子(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班子成员和具体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熟悉干部人事工作。二是办公室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1名同志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人事培训,并参与市管干部考察,在学习与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规范选人用人行为,2020年分别邀请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卫健执法支队熟悉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协助我局开展科级干部考察3次。在今后的干部人事工作中,继续邀请有关单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与,更加突出政治标准,重视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五是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及时纠正了干部人事档案填写不准确、不规范要素,认真开展了举一反三整改。

19.干部人事工作存在不足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工作,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规范记录局领导班子会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议题,并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确认。二是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要素填写不准确、不规范现象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人事工作存在不足问题,对有关同志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对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提出了要求。

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印发了《市督查督办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督查考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向市委、市纪委监委报送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2021年3月19日,娄玲同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层层压实责任。

21.物资采购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岗位风险排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监管。2021年3月25日,开展了第一季度岗位风险排查,并建立了排查台账。二是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和财经纪律,凡重要物资采购都由局机关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并严把财务报销凭证关,没有发生违规采购和违规报销情况。三是制定印发了《铜仁市督查督办局关于调整充实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充实了局机关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采购制度采购办公用品。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了《市督查督办局“三重一大”目录清单》,凡5000元以上大额物资采购均由局领导班子会研究讨论决定。

22.物资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执法记录仪、保密柜、打印机及电脑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平台。二是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完善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并于3月12日完成了2020年度固定资产年报工作。三是建立了市督查督办局物品管理台账,制作了物品出入库管理台账表,对物品领取进行实名登记。

23.公车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作了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严格先审批后维修保养。二是加强财务报账管理,对车辆运行维护费有关报销凭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要件不齐全的不予报账,切实规范报账行为。

24.财务支出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市督查督办局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报销差旅费等由主要领导审签列支,并在日常财务报销中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对财务报销要件的前置审核,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审核报账要件,对报账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通过严格的规范管理,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明显增强,降低了财务报账的廉政风险。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是规范督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持续整改提升,巩固巡察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提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有力的督查考核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至5日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规范统筹,提高督查考核时效。坚持对外统筹与对内统筹相结合,严格督查考核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坚持每季度调度统计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执行情况,深入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题调研,制定市级层面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督查考核领域形式主义。严格制度执行,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工作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忠诚干净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强化局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逢会必提。督促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严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学习与实践中培养锻炼一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守纪、忠诚干净担当的督查考核干部队伍。

欢迎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督查督办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5224970;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北路27号,电子邮箱:trdwdcs@126.com。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