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澄清正名会议现场
2月25日星期四,春风和煦、阳光明媚,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会议正在进行。
“通过调查核实,反映陈某某、舒某在《送达回证》中弄虚作假,伪造反映人签名捺印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为其澄清正名……”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名工作人员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困扰我这么久的事情终于澄清了!今后我将大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某某在澄清正名通报会上表态说。
时间回溯到两个月前,2020年12月28日,群众来访反映“铜仁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某某等人在《送达回证》中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反映的主要问题为被反映人在《送达回证》中收件人签名盖章栏签名捺印系陈某某、舒某伪造反映人所签、所捺等问题。
收到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针对《送达回证》中收件人签名盖章栏签名捺印伪造问题,核查组委托相关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和指纹鉴定,根据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签名捺印并非伪造。
随后,核查组又与实名反映人、被反映人、律师等相关人员逐一谈话,并查阅卷宗,进一步核实情况。
综合分析研判后,核查组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
随后,核查组面对面将核实结果反馈给反映人,并对反映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更是担当。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市纪委监委经分析研判,决定召开会议为陈某某、舒某两位同志澄清正名。
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澄清正名会的召开,消除了我心中的顾虑,同时也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工作中,一定把依规依纪依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通报会结束后,舒某如释重负。
“我们既要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又要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以来,铜仁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办法和奖励实名举报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真正为干事者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下步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铜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铜仁市纪委监委 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