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2月,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8人次,占比43.4%;第二种形态190人次,占比49.1%;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比2.3%;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5.2%……”这是石阡县纪委监委2020年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答卷。
2020年以来,石阡县纪委监委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2.5%,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纪法效果。
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在审查调查、来信来访、巡察检查、派驻监督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督促有轻微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组织澄清或说明问题,筑牢廉洁的防线。近年来,石阡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摆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2020年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问题开展提醒谈话42人、扶贫领域提醒谈话162人次。
突出震慑效应。借助“互联网+”优势助力警示教育宣传,构建警示教育“微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30余人,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和警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目的。统筹运用“一案一整改”、旁听违法案件庭审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2680余人次,有力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
深化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重点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集中精力优先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重点问题,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病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共建立健全制度200余项,堵漏洞补“短板”,扎紧制度笼子。
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扎实做实回访教育,有针对性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对日常表现良好的回访教育对象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全年对2020年受到处分(问责)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16场次,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紧密结合的良好效果。(石阡县纪委监委 杜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