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我两个孩子年纪都还小,家庭负担还比较重的实际情况,能够对我进行从轻从宽处理……”这是在石阡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庭审现场,被告人发自内心的忏悔之声。
近日,石阡县组织全县县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和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共计50余人,全程旁听县人民法院关于贵州佛顶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莫某某涉嫌受贿案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供了莫非强涉嫌受贿的大量证据,还原了他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如何从为人民服务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甘愿被围猎的过程。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情理、法理交融,丝丝入扣,震撼人心,让在座的“听庭人”接受了一场“零距离”警示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
“看到曾经熟识的同事如今成了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我内心五味杂陈,替他感到十分惋惜。整个庭审过程触及灵魂、发人深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千万不能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不能心存侥幸和贪念,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同时,组织单位职工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参加旁听的一位单位负责人表示受到很大的思想触动。
参加庭审的一名干部表示,观看了这次庭审后,我才深刻感受到其实违法犯罪只是一念间的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为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抵制诱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公正规范使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旁听庭审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给旁听的党员领导干部带来了强烈的心灵撞击。”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组织旁听庭审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不想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生动实践。下步,将通过组织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单位的班子成员参加旁听庭审,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的效果,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石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