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多人管钱、多人用钱,或者长时间不交账、不记账、‘公款私存’等问题……”近日,石阡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县白沙镇开展“村级三资”专项监察,对该镇24个村(社区)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方位“起底”。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连日来,石阡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全年民生监督工作安排部署,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及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同组建19个专项监察组,对全县315个村(社区)2015年以来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主要对象为全县各级各部门涉及专项监察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同时,围绕村(组)集体的现金、银行存款和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等其它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塘和水库等自然资源开展“拉网式”专项监察。
在具体工作中,各专项监察组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三资”管理制度空转,村干部违规出租、发包、经营集体资产资源以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此外,还对涉及“三资”的合同是否失管,出现合同签订不经民主程序、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合同履行中承租人违规加盖建筑等问题,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监察工作。针专项监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本次专项监察工作,分为村(社区)自查和纪委(纪工委)专项核查两个阶段进行,预计将于4月底全面结束。”石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村级三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石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针对专项监察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断加强对村级“三资”的常态化监管,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大对村级“三资”的公示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管理。(石阡县纪委县监委 吴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