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将追回的集体资金退还给蓼皋街道财政账户现场
“我们打算用‘追回来’的这笔钱,再发展点产业,补充一下村里面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让村庄变得更美更靓……”
日前,在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与蓼皋街道联合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该街道滨江社区平浪村民组组长贺某某的处分决定,并将追回的集体资金28万余元退还给该街道财政账户,参会的党员群众纷纷拍手称好。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今年年初开展的一次专项监督说起。
几个月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通过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老乡,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同志,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反映、有什么困难就说出来,不要有任何顾虑,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帮助你们解决困难,也会做好保密工作。”刚到滨江社区平浪组,专项监督组就向村民亮明身份、说明来意。
“咱们村小组这几年的集体收入支出也不是小数,但小组干部从来不公示。”
“对对对,村民们私下都在议论,这些钱究竟是到哪里去了?”
……
见到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多名群众道出了放在心里很久的“疑惑”。
“多年的集体资金从不公示,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猫腻?”群众反映的问题引起了专项监督组的高度警觉。
专项监督组立即展开深入走访,并前往滨江社区进一步了解情况。发现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该社区平浪村民组组长贺某某将多年来保管的集体资金私自借给他人。针对该情况,核查组又连夜查阅资料,终于发现平浪组集体资金使用台账存在异常违规操作,并发现外借的集体资金多达17.7万元,其中借款时间最长的竟然有十余年。随即,专项监督组前往贺某某家实地核实情况。
“我们组的集体资金一直都是我在管理,当组上村民有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把集体资金借给他们,可谁知他们写完欠条拿到钱后,就一直赖着不还了……”在铁证面前,面对专项监督组的问话,贺某某支支吾吾地如实供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原来早在2008年至2011年间,身为组长的贺某某未按规定公示集体资金收支情况,也未经集体研究,将所保管的集体资金17.7万元违规借给他人,时间长达十年之久。
专项督查组立即将该问题向蓼皋街道党工委反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该街道收到问题反馈后,立即制定方案加强整改,责令贺某某尽快将集体资金欠款追回,并督促社区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群众公示收支情况。
在县纪委监委强力督促下,贺某某很快将外借的资金全部追了回来,并连同他保管的集体资金10余万元共计28万余元交至县纪委监委财务账户。2021年6月,贺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下步,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继续把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色更足。”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