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围绕推进“协同式”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压实整改政治责任,落细落实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整改方案。“协同式”监督意见反馈后,纪检监察组积极协同被监督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遗漏问题不放过、未明确整改措施不放过、未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不放过、未明确问题整改时限不放过”的要求,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围绕找准解决问题整改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落实责任,明确问题整改时限等要求,进一步对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和完善。
督促被监督单位解决问题整改难题。坚持把“协同式”监督反馈意见与巡察反馈意见充分结合起来,紧盯关键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破解整改难题,共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如,针对市人防办对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及二届市委党的政治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中仍有“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全面调查整顿工作实效不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清理工作不力、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战斗性’不够……”等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人防办党组主动作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同会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问题解决。
强化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根据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落实清单,纪检监察组一一核对问题整改的印证资料,既确保问题整改无遗漏,又强调问题整改的质量和具体效果。对没有问题整改印证资料,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约谈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督导,督促其建立整改台账,持续跟踪、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同时,明确在下一步跟踪督查中,纪检监察组将对整改过程中思想不重视、落实整改措施缓慢、整改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协同式”监督反馈问题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