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四个到位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思想认识到位。派驻组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督促市法院党组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对当前疫情防控及监督检查工作早安排、早谋划、早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增强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各项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要靠前指挥,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防范措施到位。市县两级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认真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是否”要求迅速补齐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院办公室如实统计本院干警、家属休假情况以及在外就读子女回铜情况,及时掌握过境高中风险与疫情相关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进行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咨询等;要求各基层法院、市院各业务庭要合理安排开庭、调解、会见当事人等事宜,已经确定开庭时间而当事人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承办法官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延期开庭,如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已经到铜仁的,应当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立即向法院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地无法到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依法申请延期的,应当予以准许,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求执行工作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查控,一般情况不得到省外开展执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急需出省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要求司法行政后勤部门要做好机关大楼、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消毒登记台账,要充分储备各类防控物资,为疫情防控做好后勤保障。
督促检查到位。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牢牢把好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定位,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聚焦法院党组履职情况和全体干警是否落实岗位职责,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以及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安保部门加强机关各出入口的安全检查,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要求全体干警每天在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对未经健康检测、安全检查以及不佩戴口罩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关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法庭等公共场所。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将严的主基调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落地见效。
精准问责到位。派驻第十二纪检组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法院干警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不力,以及防控措施不落实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纠治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截止目前,已对2个庭审现场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6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
防控疫情第一线,既是党员干部的“练兵场”,更是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派驻第十二组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狠抓自身防控,扎实开展风险排查,摸清底数,细化防范工作举措,做好各项工作,筑牢干部的安全健康防线。同时,按照市纪委要求,严格执行工作信息和纪检干部健康状况“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