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组:三个精准推动全市法院瑕疵案件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来源:铜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10-26 16:37:01 点击:

“对于纪检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虚心接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对待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这是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在接受派驻纪检组约谈时的肺腑之言。

在2020年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全面推开了派驻机构“协同式”监督工作,这是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市县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市纪委市监委的一项特色工作。

按照市纪委监委“协同式”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精准选题,通过信访接待、召开座谈会、下沉调研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选取“瑕疵案件治理”作为专项监督内容,对全市法院系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刑事、民事、行政类一审和二审、再审案件,执行案件,标记为“四类案件”的已结案件中对于事实表述、证据收集、法律引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率的瑕疵案件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切实解决全市法院执法司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影响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瑕疵案件治理专项监督工作中,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精准督导,及时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方案,制定标准化程序化治理措施,明确案件评查人员和评查时间;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监督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落实好末位表态制,看审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约谈案件承办人,使其明白法院工作无小事,事无巨细,应做到细心负责,杜绝各种影响法官乃至法院形象的低级错误发生;加强日常监督和延伸调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监督活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内容,并以清单形式书面反馈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院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加以整改。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下沉基层法院调研督导4次,开展专项监督2次。同时,对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督办函“三书一函”,督促全面整改。今年9月,针对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局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乱收费问题,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开展乱收费问题清理整改的监察建议》,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执行,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为教育引导全体法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派驻第十二纪检组精准问责,对评查为瑕疵案件承办法官的处理,及时向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发生1件瑕疵案件作谈话提醒处理,发生2件及以上瑕疵案件作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发生错误案件坚决追究纪法责任”的指导意见,督促相关法院对抽取评查案件中评定为瑕疵案件的21名承办法官进行了严肃处理,谈话提醒10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9人,达到了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针对全市法院系统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程序意识、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我组将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核心内容的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法院立案、审判监督、监察、机关纪委等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让派驻监督的“探头”越擦越亮,让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力度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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