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从中汲取思想伟力,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融入到工会工作中,及时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并要求各区县总工会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6月28日制定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于9月28日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在前期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9月28日再次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全市工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主题作研讨发言。三是2021年7月2日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通知》文件,并于9月28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四是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问题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领导班子进一步加深认识,严格执行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抓好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事宜。二是纳入党组、党组领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进行深入剖析、检视。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四是及时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拟定集中研讨方案,明确研讨主题,确保集中研讨保质保量。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8日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领导班子进一步加深了对抓好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思想认识。二是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会议记录人员要实事求是做好会议记录。三是2021年6月28日制定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规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
问题三:对上级重要文件未传达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推进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培训,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由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责任意识。三是规范收发文流程,严格文件收发管理,做好台账登记,同时对文件处理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1月4日举办公文处理及写作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办公室业务骨干对市总工会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碧江区和万山区总工会办公室人员2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推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机关公文处理水平和能力。二是针对文件未处理的问题,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同时,对2021年以来未处理的34份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进行重新办理。三是规范了收发文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对文件的登记、办理、分发、归档进行规范化处理,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文件的签批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和审核把关后再走件。
问题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铜仁市总工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每年至少在本单位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实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压实第一责任人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其他同志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领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由办公室发提示函提醒将其纳入述职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主动加强与省总工会对接,严格按照省总工会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网站开通工作。同时,加强与中工网、多彩贵州网、劳动时报和铜仁日报合作,形成工会系统行业媒体和市内新闻媒体联合发声的大宣传格局,不断发出全市工会好声音。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0月20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进一步修改完善《铜仁市总工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并在6月28日召开的全市工会半年工作会议上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2021年11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于12月下旬在本单位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并召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四是办公室11月3日向班子成员发工作提示函,提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生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五是2021年11月2日对网站建设事宜向省总工会专题书面请示,省总工会复函反馈正在统筹考虑各市(州)总工会的网站建设问题。六是加强与中工网、多彩贵州网、劳动时报和铜仁日报合作,2021年已在上述媒体刊登信息300余篇,在铜仁市总工会公众号发布信息1020条。
问题五:落实改革任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新时期铜仁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分工方案》,全面梳理市总工会负责工作事项,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责任人,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推进目标,全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工作。二是全面梳理窗口服务项目,对挂牌但未开展具体服务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设置服务职工窗口导引提示,规范设置服务窗口。三是将服务部室全部搬迁入驻服务职工中心,方便职工群众办事。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0月制定下发《铜仁市总工会落实新时期铜仁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将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二是全面梳理了服务职工中心窗口服务项目,对服务项目内容重叠的进行整合,对未开展的进行清理,对已开展又未列入服务项目的进行新增,并将对外服务窗口划分为前台窗口、部室窗口,目前已经规范设置了服务窗口,同时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服务职工窗口导引提示,方便职工群众咨询、办事。三是2021年8月2日将宣教与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搬迁入驻服务职工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并明确一名副主席兼任服务职工中心负责人同时入驻中心负责管理。四是党组会专题审议通过了《铜仁市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推进服务职工中心进一步规范管理。
问题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铜仁市增收节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确保培训费预算实现“零增长”。二是严格执行铜仁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铜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铜财资〔2017〕5号)文件,按规定标准配备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做好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开展资产盘点清查,对已经核销但是还能或还在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入账管理,对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查清去向,并按工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1月对市总工会年初预算进行了调整,从2022年起严格控制和落实经费预算,确保培训费、会议费预算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实行“零增长”。二是把超标的2个单人沙发搬出办公室,再次对各部室中心办公室办公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排查,现无类似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更新调整铜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铜财资〔2017〕5号)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三是2021年9月制定了《铜仁市总工会开展本级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按照实际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资产盘点清查。11月15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资产清查结果的情况报告》,对盘盈且还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登记入账,对已经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问题七:落实“预防城市困难职工返贫致困和常态化帮扶救助”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预防城市困难职工返贫致困和常态化帮扶救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救助机制。二是建立城市困难职工返贫致困预警监测制度,采取“主动排查已退档职工+基层工会申报”方式,切实抓好返贫致困预警工作,对2018年以来退出档案的困难职工进行预警监测排查筛查,对已致困但未符合建档条件的建立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跟踪了解。三是按照《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文件,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在工会政策帮扶范围内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9日组织学习了《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预防城市困难职工返贫致困和常态化帮扶救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二是修订完善了《铜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救助制度》《铜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返贫监测预警监测制度》。三是对2018年1月以来困难职工退档台账和困难职工返贫致困预警监测台账进行了预警监测排查筛查,按要求建立了台账,并将不定期跟踪了解,一旦符合条件将及时开展建档帮扶工作。四是对133户在档困难职工进行了单位工会“一对一”联系帮扶救助筛查核实,并开展帮扶救助。
问题八:党组领导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单位议事规则、规章制度。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办事,加强民主、科学和集体决策。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更好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实施办法,加强领导民主、科学和集体决策。
问题九:“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党组会讨论和决定。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切实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认真收集和严格审核党组会议题及会议资料,按程序报党组审定后列入议题上会研究。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审核党组会议题及资料,先后由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党组审定后列入议题上会研究,做到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修订完善了《铜仁市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的收支管理作了明确和规定,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十:基层工会组织未实现全覆盖。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二是再次对全市1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工会组织情况进行核实核查,加大督促力度,采取单独或联合建会的形式,实现安置点工会组织全覆盖。三是加大全市非公企业建会力度,2021年对全市非公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数据精准,在2022年底前按省总工会要求如期达到建会率70%。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市25人以上符合建会条件的非公企业进行全面核实,印发了《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及“八大群体”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精准核实25人以上且符合建会条件的企业数,摸清能够建立工会的非公企业底数,逐步推进建会工作。已经完成了省总工会要求的阶段性建会任务。二是2021年11月18日在松桃县举行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启动仪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在全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重点群体特点入会工作。三是全市1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采取单独建会或联合建会的形式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并悬挂了工会牌子,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全覆盖。
问题十一:新型职工之家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后续管理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铜仁市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铜仁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业务指导,促进新型职工之家、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按照《铜仁市总工会关于对全国、省级、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进行复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复查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撤销称号。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制定印发了《铜仁市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铜仁市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加大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新型职工之家、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2021年6月23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国、省级、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进行复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职工之家开展了复查工作,对作用发挥不力的职工之家进行了整顿清理或按照程序上报省总工会进行摘牌。
问题十二:落实城区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六有”标准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城区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六有”标准建设业务指导,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督导站点管理制度落实,规范管理,对一些未真正发挥作用的站点进行清理或整改,切实发挥站点服务功能。二是积极申报省级、市级示范点,通过逐步规范、逐年完善的方式,不断完善站点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站点服务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8月25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权益保障等重点工作指导调研的通知》,将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建设管理情况作为调研内容之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区(县)调研指导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布局、服务设施、服务功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工作。二是积极申报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省级示范点,2021年获得命名省级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示范点13个,命名市级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示范点36个。三是2021年10月14日下发《关于走访检查城区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总工会全覆盖开展走访检查和自评,并加强业务指导,对一些站点布局不合理以及未真正发挥作用的进行清查、整改落实,各区(县)总工会已对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进行复核、完善和规范管理。全市工会已对1012个(含碧江区总工会新建1个)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进行走访检查,将采取逐步规范、逐年完善的方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水平。
问题十三:信访维权跟踪服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法律服务团队的沟通协作,提升信访维权服务的成效,推进法律维权深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维权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对无跟踪办理情况的立即开展核实工作,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铜仁市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律师值班制度》,从工作纪律、接待礼仪、办事程序、工作职责义务等方面对工作人员做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二是对2020年1-3月以及2021年1-7月的来信来访全部电话回访,跟踪来访人的具体事件办理情况。同时,进行举一反三核实,对其余来信来访完成电话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问题十四:困难职工生活救助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的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省总工会下拨帮扶资金的文件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开展帮扶救助,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9日组织学习了《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省总工会下拨帮扶资金的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帮扶救助,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十五:帮扶对象识别不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政策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对指出问题进行核实,根据问题核实情况进行相应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所有在档困难职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核查,对新建的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对在档人员做好常态化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9日开展政策学习,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核查,2021年9月对全市在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做好常态化管理。
问题十六:帮扶资金发放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困难职工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建档、退档、资金发放等程序,按致困原因分类实施帮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类似问题再次进行核实,举一反三,对不符合条件的资金予以清退。
整改成效:一是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今后将严格困难类别不同标准进行发放。二是2021年9月29日召开政策文件学习、困难职工建档和退档事项的联席会议,对困难职工建档、退档和帮扶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十七:在档困难职工动态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工办字〔2020〕26号)等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动态管理能力,对指出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核实。二是按照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入户调查摸底、市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复核备案的建档程序,规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对深度困难职工原则上每年核查一次,对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原则上每半年核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困难职工档案的分类动态管理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类似问题再次进行核实,举一反三。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9日加强学习政策文件学习,对提出问题进行了核查核实,提高了建档困难职工动态管理能力。二是严格按照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入户调查摸底、市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复核备案的建档程序,规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于2021年11月完成在档职工信息比对、入户核查全覆盖。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十八:对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铜仁市总工会联合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铜总工通〔2018〕44号 )文件,研究制定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含晋升渠道);二是督促指导各区(县)总工会参照市总工会本级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考核管理、保障薪酬待遇、建立晋升渠道、拓宽职业发展等办法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市在2019年、2020年招考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在岗情况进行了核查,另按要求通过考核、考试的办法转岗工会社会工作者。二是2021年11月制定印发了《铜仁市总工会社会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铜仁市总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工会社会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晋升渠道等事宜。三是认真落实省总工会联合民政、人社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区(县)总工会承担三分之一、同级政府承担三分之一、省和市两级工会共同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匹配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和其它福利参照有关规定,由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执行。
问题十九: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厘清工会在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中的职责,会商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年休假督促提醒函,督促各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
整改成效:一是在铜仁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政策法规宣传栏,长期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于“12·4”宪法宣传周日期间开展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竞答活动,并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内容列入竞答题目,进一步扩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知晓度。二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10月份印发《关于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督促提醒函》,提醒各单位按要求保障好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权益,并报送2020年和2021年干部职工年休假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至市委组织部。
问题二十:“研究部署”内容虚化。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对传达学习的会议或文件精神,要结合市总工会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切实发挥好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8月18日反馈巡察问题以来,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3次,将理论学习融会贯通到工会工作中。二是坚决反对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相关会议或文件精神后,均由党组书记结合工会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会后印发会议纪要,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好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问题二十一:以文件贯彻落实文件。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总工会《2019—2023年贵州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结合实际拟定印发《2019—2023年铜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并适时开展全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指导,推动《2019—2023年铜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落地落实。二是按照《铜仁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铜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实地考核、验收评审工作。三是根据上级工会工作要求,制定铜仁市开展以职代会质量评估推动、深化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按要求扎实推进。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0月20日制定印发了《2019—2023年铜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二是6月23日制定印发《铜仁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铜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全市共12家基层工会培育申报创建市级厂务公开示范单位,并于11月8日至12日对申报的市级厂务公开示范单位进行了指导和验收。三是9月开展了职代会质量评估推动、深化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荐了3家单位申报成为贵州省职工代表培训教学示范点。
问题二十二:会议记录过度留痕、不真实。
整改措施:一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本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记录会议实况。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0月26日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2021年11月1日,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本领,有效解决形式主义,过度留痕问题。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记录会议实况。
问题二十三:履行岗位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审核提交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的议题内容,由部室负责人严格把关议题内容,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交办公室汇总,报党组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工作岗位职责,严格发文登记和发文审签程序,严格执行单位发文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形式、议事程序、决策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执行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审核党组会议题及资料,规范上会议题程序,确保上会议题的严谨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发文审签程序,凡是对外发文的,均需按程序由领导审签后才能印发,并实行发文登记管理,责任到人。
问题二十四:履行财务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干部慰问、日常维修、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并加强培训学习。二是办公室(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部)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审核把关,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经费支出合规、程序到位、附件齐全。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多支付和重复支付的资金予以追回。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铜财采〔2021〕10号),调整充实了市总工会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修改完善了《铜仁市总工会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慰问、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新制定了日常维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报销手续规范性。三是收回了多支付和重复支付的费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问题二十五:对党支部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二是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规定召开会议,加强学习党务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已将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列入了2021年计划安排,要求办公室将支部党建工作总结加入到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之中,并按规定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开展了《“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党员班子成员及干部了解熟悉了相关的党建业务知识;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到帮扶社区开展献爱心活动、观看党史题材爱国影片、进行党史知识学习测试等形式,丰富了组织生活。2021年下半年,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6次和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开展党员活动6次。
问题二十六: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今后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将按规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参会党员必须对所有党员(含请假党员)提出批评意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9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要求于11月16日召开了中共铜仁市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得到了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领导认可,保证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会中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得到了巡回指导组的认可。
问题二十七:党支部工作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凡属重要事项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二是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如实进行会议记录。三是对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行了集中学习,今后凡属重要事项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二是2021年下半年,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6次和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开展党员活动6次,并如实进行会议记录。三是党组书记对支部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提出具体要求,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问题二十八:考察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学好用好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加强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或推荐参加干部人事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力。三是对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并于10月20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二是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同志于11月1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党组书记对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同志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
问题二十九:人事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升干部人事会议记录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记录,加强人事会议记录人员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记录人事会议记录。三是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并于10月20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二是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同志于11月1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记录,专用记录本记录。四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
问题三十: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学好用好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加强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或推荐参加干部人事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提前制定议题单,明确参会人、列席人和会议记录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并于10月20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二是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同志于11月1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问题三十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直接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对2019年、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列入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视内容。三是按照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每半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每半年向市委报告落实情况1次,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1次,党组书记每年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1次。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8月11日召开市总工会2021年上半年部室(中心)负责人述职评议暨干部职工考核测评会议,于11月8日召开“协同式”巡回监督检查测评会,听取了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部室(中心)负责人述德述责述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二是2021年7月、12月向市委书面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三是已制定《关于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于12月下旬在本单位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检查,并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约谈”。四是12月下旬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并对2022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问题三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严格审核把关。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责任清单并严格抓好落实,同时,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制度,对分级约谈不严不实的情况进行提醒约谈、严肃批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8月11日召开市总工会2021年上半年部室(中心)负责人述职评议暨干部职工考核测评会议,会上部室(中心)负责人作述职情况报告,副县级以上干部对述职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点评内容,压实责任。二是2021年11月8日召开“协同式”巡回监督检查测评会,会上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作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汇报,部室(中心)负责人作述德述责述廉汇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对服务职工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并对其进行了约谈。
问题三十三: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及时调整充实市总工会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透明度。三是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执行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铜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铜仁市总工会采购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市总工会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三是2021年11月,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了相关合同,今后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及标准执行。四是由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6—5223304;通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专署路6号;电子邮箱:trdqg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