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仁市碧江区纪委区监委对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杨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华身为长期工作在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碧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碧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碧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华简历
杨华,男,土家族,1976年11月生,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大专学历,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参加工作。
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原县级铜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作员;
1999年4月至2011年5月,先后任原县级铜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民警、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监察中队中队长;
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先后任原县级铜仁市公安局、铜仁市碧江区公安局、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2013年8月至今,任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