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如实提供租用车辆审批制度和车辆租用情况登记管理台账……”这是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人员在市直单位开展租用车辆专项清理监督检查时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材料的场景。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责,深入市直有关单位,对以购买服务方式向有关企业、车辆租赁机构租用车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车轮上的隐形腐败”。
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租用车辆审批制度,同时对车辆租赁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事一租”要求,对单次租用车辆超过5天(含)的,单位领导班子是否集体研究并同意;对因情况特殊需要长期租用的(6个月以上),是否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并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是否严格按照车辆配备的标准租用车辆,是否存在超标准租赁车辆问题;是否采取以租代买的方式长期租用车辆供个人使用等。紧盯以租代买、不按规定程序租赁车辆、租赁车辆背后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强力整治公款租赁车辆管理使用方面隐形变异“四风”和“车轮上的微腐败”问题,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袁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