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制定《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强监督、优环境、迎接二十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优化监督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问题整改,用“三张清单”推动“三个环境”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厘清政策清单,提高专项监督精准度。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省高院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与营造“三个环境”有关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厘清法院在营造“三个环境”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大事故中的职责任务。向市中院党组发送《关于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提示函》和《关于开展“强监督、优环境、迎接二十大”等工作自查的提示函》,督促市中院及时制定了《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任务清单》4项12条,《服务保障新国发2号文件任务清单》5项13条等,为精准开展监督奠定了基础,做到靶向精准,监督更聚焦更有力。
制定监督清单,明确专项监督重点内容。对标对表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监督任务清单》4个方面14项26条。对照《监督任务清单》,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采取实地了解、调阅资料、视频查看等方式,对市中院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共实地了解11人,调阅资料35份,视频查看庭审情况1次,发现问题10个。同时,该组把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疫情防控监督、档案管理监督等与营造“三个环境”监督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大事故监督统筹起来,同步开展。其间,还牵线搭桥,推动市中院发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司法功能,与市消防救援支队、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探索建立我市消防监督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将有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发整改清单,提升专项监督时效性。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该组要求市中院相关庭(室)当场签字确认,作为整改清单反馈给院党组。对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督促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及时制定整改“工期图”,倒排时间表,提升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并按时向该组反馈整改情况,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坚决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截至目前,监督发现问题10个,已督促整改2个,正在整改8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促院党组制定工作方案2个,建立工作制度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