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3-12-25 16:16:27 点击:

“组织没有因为我受处分而对我‘另眼相看’,尤其是这次回访,让我感到很温暖。今后一定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第四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到曾受处分干部张某某工作单位回访时,该同志如是说。

2023年,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根据《铜仁市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回访工作,帮助受处理处分人员汲取教训、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得到提升。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整治重点,深入开展检视整改。组织专门人员对2022年以来查办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发现存在开展教育回访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

为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担当尽责的强大正能量,针对教育回访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室内干部和抽调干部集中深入学习《贵州省受处理党员教育和回访工作暂行办法》,掌握回访情形和相关要求。同时,对2022年以来受处分的干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决定对符合回访情形的干部补充开展回访工作。

为深化教育回访结果运用,第四监督检查室建立了教育回访台账,围绕政治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对回访对象进行逐一评估。强化与干部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主管单位的沟通,督促单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和关心,将受处分人员放在合适的岗位上进行“回炉”历练。同时,将回访了解到的干部表现情况纳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考,对政治素质好,积极主动改正错误、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反之则提出否性意见,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彰显案件查办综合效果。

今年以来,第四监督检查室办结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完成教育回访9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49批120人次,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111人,不宜使用等意见9人。(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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