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对6个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了“三方联审”,并反馈了30条审核意见。
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铜仁市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等各方责任,推动三届市委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我们积极探索巡察整改责任传导机制,从巡察反馈开始就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铜仁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巡察反馈环节,推行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的同时,还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通报的“双反馈三通报”机制,协同推动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巡察反馈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比如,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分阶段、分环节严格把关整改质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的4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铜仁市委巡察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工作,统筹召开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探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集中指导。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4家单位召开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3次,集中研判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解决重点难点问题5个,谈话提醒5人,追回资金9万余元。万山区开展巡察组组长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组长”实地“回访”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回访”情况发出巡察整改提示函20余份,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的9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此外,铜仁市还出台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通过量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评分指标,推动认真整改、改出成效。
截至7月底,三届市委三轮巡察共计巡察51个党组织,反馈问题627个,已推动整改问题532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15项。(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