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玉屏自治县新店镇河口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洪某的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原来,洪某在任河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挪用村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2万元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最终洪某受到严肃处理,挪用资金已追回。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涉林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选取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突出问题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村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监守自盗、侵占挪用、违规处置等问题深挖线索。截至11月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返还群众公益林补偿资金2.56万余元。
工作开展前,县纪委监委深入林业主管部门了解公益林具体实施情况,全面梳理近年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以及巡察监督中发现的林业领域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逐条研判、分类处置。在深化运用“室组地+片区协作”联动监督机制基础上,充分发挥村级廉政监督员作用,由委领导带队深入全县6个乡镇(街道)林业环保工作站、财政所及相关村组,通过比对数据、座谈访谈、入户核实等方式,全面排查公益林补偿资金在审批、发放、监管等环节,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问题。
同时,用好“铜仁立码监督”小程序,制作、推广《一招!“铜仁立码监督”小程序这样用!》短视频,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的集体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和管理不合理,被挪用的廉政风险较高的情况,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制发监察建议书、主动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并实行“清单制+销号制+全链条”跟踪问效,日常跟进“盯进度”,专项跟进“盯质效”,重点跟进“盯关键”,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