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下属企业所有资金、资产、资源,从本质上说,权属姓公,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变卖、转让、处置,不得非法侵占,不得变相授予他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对社属企业资产进行重新梳理,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及资金管理台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向市供销社相关人员反馈监督检查情况时要求道。
连日来,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采取调研式监督方式,抽调财务人员,深入市供销社部分社属企业开展资产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实地检查社属企业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情况,督促市供销社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和市场两种手段,尽力盘活现存资源资产,以发展的办法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既有原社属企业,也有新组建的企业,还有控股企业,人才流失、资金流失,守摊子收租子成为常态,求发展难度大。
针对这一现状,检查组从资金入手,以点求面,从管理层面出发,通过不动产确权登记、合同约定、财务管理,发现“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资产管理不明晰、资金拨付不严格、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方面5个问题。截止目前,转为问题线索1件,立案1人。
“下步,将围绕监督发现的问题,扩大监督面,督促市供销社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围绕资金、资产、资源,对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来一次大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护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