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把手’履职监督必须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这次巡察整改评估重点也是看‘一把手’是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近日,沿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十四届县委第二、第三轮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动员会上强调。
为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新一届巡察工作启动以来,该县始终聚焦“关键少数”抓住重点人、办好重点事,不断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统筹衔接,积极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深入探索对“一把手”监督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整改成效主要从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追责问责、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等5个方面、15种情形和41项具体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整改成效进行全方位检查评分,形成评估清单和评估报告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整改成效较差的单位印发巡察工作建议和提示,定期督促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开展巡察组长回访、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的重要依据,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挂钩。
“通过了解‘一把手’是否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是否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内容,是否对整改情况底数清,判断其是否重视整改、是否认真履职。”参与评估的同志说道。
目前,该县已开展三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采取多方联动方式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巡察机构等单位干部组成评估组,共发现问题37个,推动解决问题5个,提出意见建议3条,批评教育1人,诫勉2人,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在精准监督、集中检查、跟踪问效过程中,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通过评估检查,不仅指出了我们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还作了现场指导,规范了巡察整改流程,提高了问题整改标准,帮助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在接下来的整改中将举一反三认真自查,高质量完成整改政治任务。”被评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