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9日至12月10日,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以下简称“委机关”)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大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2026年2月4日印发《关于印发<关于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强化统筹调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委机关坚决扛起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迅速行动,有力有效整改反馈问题,确保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坚持以整改为契机,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1.坚持以有力监督保障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认真研究制定《2026年深化5个专项监督方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5个专项监督中,重点围绕5个专项监督的具体领域、具体事项、具体环节,精准选取监督“小切口”,使监督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政治监督质效稳步提升。
2.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还不够充分。坚持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三届省委八次全会、三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任务,统筹调度各派驻(派出)机构扎实开展监督。同时,把片区协作与“一月一重点”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室、组、地人员互动、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推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派驻监督作用更加彰显。
(二)坚持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3.聚力推进办案能力建设与风腐同查同治。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将风腐同查同治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着力从“四风”问题中深挖腐败线索,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深挖“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加大基层办案力度,通过班子成员包联督导集中整治、“三化”建设和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问题线索处置专题培训等方式相结合,着力提升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和质效。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治,围绕“关键少数”或系统性、行业性、典型突出的个案或类案开展个案剖析、类案分析,进一步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4.精准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要求,对本级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审核把关,并统筹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质量评查。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动态管理台账,跟踪督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建议“制发—督办—评估—治理”全过程。
5.扎实督促推动以案促改促治。认真落实以案促改促治与案件查办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压实以案促改促治责任主体,督促案发单位、地区紧扣时效性,分别或综合运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汇编警示材料、强化调研剖析、开展专项整治和推动建章立制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充分发挥联系监督检查室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坚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6.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制发实务参考促进规范提升,以书面形式明确了证据审查、责任认定、定性处理、程序规范、措施使用等方面的标准和风险提示,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学习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督促提升办案规范质效。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复盘机制,强化日常质量监督,筑牢案件质量基础。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纪法教育培训。有序推动干部轮岗锻炼,聚焦建设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有序推动优秀干部在关键吃劲岗位历练,结合干部能力素质特点动态保持人岗相适。统筹内设部门和县(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开展“小切口”业务培训精品课程开发,评选出精品课程12门、优质课程3门、实务课程3门,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师资库。
(四)坚决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和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8.有效推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采取“一月一重点”交叉监督模式,通过“一体化”部署、“项目化”监督、“闭环式”管理,不断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和有效运用与常驻(非常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监督推动常驻(非常驻)部门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并向下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9.加强对市管国企、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日常业务指导、协作区工作等工作中,采取实地督导、暗查暗访、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强化对市管国企、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特别是线索研判、案件查办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对市管国企、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教育培训和以案带训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能力和水平。
(五)统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0.全面强化保密工作。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通过专题会、周安全联席会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推动保密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加大保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自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排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设备、办公环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职责,组织岗前保密培训,确保保密纪律要求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上。
(六)认真落实自身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牢记“三个务必”锻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11.压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作用,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切实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作风意识。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约束,通过任前谈话、分级约谈、常态化谈话提醒等方式,提醒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2.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统筹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工作,持续推动形成对“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行为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大震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13.强化机关纪委作用。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对缺额的2名机关纪委委员进行了增补,并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任支部纪检委员,不断强化机关内部监督队伍。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统筹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委机关各内设部门、派驻机构、各党支部(含临时党支部)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临时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干部作风监督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压实党支部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监管力度。
14.强化机关党建。对委机关每月开展的“三会一课”学习的内容和主题党日的主题进行明确,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加强党员发展审核,对第四党支部新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梳理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纪律监督,组建暗访组对各党支部(含临时党支部)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学习教育、资料归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肃、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推动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
(七)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用。
15.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建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分析研判、精准分流、动态跟踪”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线索来源清晰、流向明确和全程可追溯。严格执行线索处置集体审议和把关调度机制,加强对在办线索案件分析研究、把关定向。加大督办力度提质效,建立线索动态台账,强化线索处置全程监督,实现线索接收至办结全周期闭环管理。
16.加强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规范线索流转提质效,建立“统一受理、分析研判、精准分流、动态跟踪”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线索处置集体审议和把关调度机制,加强对在办线索案件分析研究、把关定向。强化线索处置全程监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线索规范办理。
17.加强指导督促派驻(出)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印发实施《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对监督目标、监督主体和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督促派驻(出)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重点监督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点带面推动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下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标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为载体,持续深化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着力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上持续发力、在举一反三抓提升上久久为功。
1.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结果导向,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运用和巩固好整改成果,以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提升。
2.进一步强化各整改牵头部门统筹抓总作用,强化沟通协作,推动解决好需责任部门配合、协助整改的问题事项。同时,突出“以下看上”与“以上看下”相结合,加强对联系区(县)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推动市县联动、形成合力,实现市、县整改一体贯通、同频共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推进、整体施治,不断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对整改进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跟踪,掌握整改工作情况,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确保问题销号。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6-5226780;邮政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邮编:554300;电子邮箱:trsjwbgs@163.com。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