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三室查办案件念好“五字诀”

时间:2014-09-25 15:49:29 点击:

纪检监察三室查办案件念好“五字诀”
 
纪检监察三室案件查办工作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有案必查、执纪必严的原则,以查办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工作中念好 “五字诀”,大大提高了突破案件的能力。
 一是“敢”。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要求办案人员在思想上要顶住压力,突破压力,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敢于和违纪违法的组织及个人作斗争,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二是“快”。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案件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上做到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果断决策。
三是“严”。为防止出现案情泄露、徇私舞弊、冤假错案等情况,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要求执行回避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信访案件领导干部包案负责制、重大复杂案件一案两报告等制度。
四是“准”。在分析案件线索时,对查办的案件突出准确适用法纪,既要保证实体公正,又要保证程序合法。
五是 “活”。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灵活处理与外围的关系,充分建立纪委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由纪委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具体组织协调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将执纪机关和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集中使用,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
1—9月,纪检监察三室共收集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5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正县1人,正科1人),移送司法1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副县1人,正科1人)。(案件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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