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3×3”举措践行“三转”

时间:2014-06-06 18:20:22 点击:

今年以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把突出主业、强化案件查办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的重要内容,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目标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查办案件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逐步增长、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办案作用日益彰显、办案机制逐步完善的良好态势。目前共查核案件线索87件,立案查处45件,其中典型案2件,大案6件,党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涉案金额401.23万元。主要做法如下:

树立“三种意识”,形成查办案件的良好格局

(一)坚持服从大局。坚持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来推进,放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来谋划,把握好办案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实现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查办案件作出批示7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案件工作4次,全县20个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案件查办工作34次。

(二)注重创新机制。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全县查办案件“一盘棋”的工作意识,先后完善了领导包案办案、乡镇交叉办案、部门协作办案等制度,创新推行“五个一体化”工作机制:案件线索管理一体化、办案组织指挥一体化、办案力量调配一体化、办案安全防范一体化、办案后勤保障一体化,全力实现“三个倾斜”:领导精力向办案倾斜、人员力量向办案倾斜、后勤保障向办案倾斜,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厘清职责、找准定位、回归主业、术业专攻。

(三)强化任务分解。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适当提高查办案件的分值和权重,积极调动各级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同时,每年根据实际对乡镇纪委、纪工委和部门纪检组下达查办案件指导数,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有目标、全覆盖、无盲区。目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11件,县直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7件,有力推动了全县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

突出“三类重点”,营造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重点突出做到“三个必查”,违反作风规定的案件必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必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必查,始终保持了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一)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宣传、公安等部门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抓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清理“车轮上的腐败”;从整治上班时间打麻将、吃空饷、违规办酒等歪风,到肃清节日里的不正之风。通过步步为营的篱笆,抓铁有痕的努力,积小胜为大胜,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61人,党政纪处分13人,通报批评单位27个。

(二)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积极探索涉农资金监管渠道,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将全县46个涉农部门纳入电子网络监管平台,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对农村低保、寄宿生活补助及营养餐、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开展专项检查3次,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件2人,涉案金额2.6万元。

(三)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了发生在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如青龙镇玉水街道新寨社区主任冯志明等5人违纪案,切实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三种建设”,健全查办案件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反腐协调机制建设。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在统筹安排信访、案件、执法等委局内部科室的基础上,注重与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定期与法院、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办案整体合力。全年共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发现案件线索4件,查处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

(二)加强安全文明机制建设。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始终坚守依纪依法这条底线,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的办案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和结果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实现了“四个安全”(办案对象的人身安全、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办案信息资料安全、办案场所安全)。目前共核查案件线索13  件,谈话了解28人,实现了查办案件的“零事故”和“零上访”。

(三)加强办案队伍体系建设。在机关内部坚持“全员办案”和“一体化”办案意识,在全系统深化“一盘棋”办案工作理念,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和开展“月末讲坛”等方式加强办案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办案纪律和保密要求,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目前组织全县50干部到清华大学参加全员培训,在机关开展办案知识培训4次,7名委局班子成员和14名科室负责人专题讲解办案知识。(德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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