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桃自治县瓦溪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孙洁明因严重违纪,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孙洁明在担任松桃自治县瓦溪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失职渎职,贪污公款,其行为严重违纪。根据相关规定,经松桃自治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洁明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铜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松桃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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