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滥办酒席风滋生蔓延,日前,江口县出台《规范操办酒席实施意见》,发出“限酒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刹违规办酒风。截止目前,该县及时制止违规办酒32起,处理违规办酒7起,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建立规范制度,统一限制范围。出台《江口县规范操办酒席实施意见》,对适用对象、操办范围、申报程序、工作职责、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在原来仅对公职人员、党员办酒进行限制的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含境内居住和生活的外县籍人员)办酒席纳入限制范围,统一规定只能办结婚酒和丧事酒,其他办酒行为一律视为违规。
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党委领导、纪委监督、部门协作原则,县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规范操办酒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问责。县直各工作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操办酒席工作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范围内规范操办酒席工作负主体责任。同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各部门职责,加大对违规操办酒席的整治力度。
层层签字承诺,增强自律意识。实行县、乡、村、组、家庭五级签字承诺制,层层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规范操办酒席实施意见》,不违规操办酒席。同时,全县酒店、餐馆与主管部门签订《不承接违规酒席责任书》。通过签订承诺书、责任书,增强干部群众和酒店、餐馆老板的自律意识。
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大力倡导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加强规范操办酒席工作的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积极报道、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坚持群众参与原则,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专用电话、邮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予以1000元奖励。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整治实效。对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违规酒席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并取消个人当年绩效考核奖励,一律点名道姓曝光。同时对相关领导及单位进行追责。对于城乡居民及酒店、餐馆违规的,分别由村(社区)和主管部门按不违规办酒承诺书与不承接违规酒席责任书进行处理。(江口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