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通报10起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5-29 08:30:27 点击:

为坚决纠正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醒教育作用,沿河自治县对查处的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1.沙子街道楠木园村计生专干冉茂珀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1986年至2013年,冉茂珀将楠木园村上寨组出售集体柏木树100棵共0.6万元,支付该组修村公路等公益事业0.454万元,余款0.146万元被冉茂珀占为己有。2017年3月,冉茂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0.146万元收归村集体所有。

2.谯家镇白石溪村党支部书记孙武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2012年,孙武在协助镇林业站发放本村林权证过程中,超标准向群众每户多收2元工本费,向219户超标收取共438元,被孙武组织原支书唐显文、原会计涂潮种、张羽奎等7人私分。2017年9月,孙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土地坳镇堆山村党支部书记安高茂侵占群众利益、项目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安高茂在组织落实本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支取6人低保金共计1.809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0月,组织实施堆山村步道硬化项目等5个小康寨项目,由于安高茂对物资管理不善,导致群众将25.1吨水泥和71方砂石用于私人院坝等硬化,造成损失1.734万元,安高茂未按计划实施项目,长期将项目资金9.818万元滞留个人手中,经当地政府多次催缴,直到民生监督组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专项监察后,安高茂才将剩余的项目资金全部返还土地坳财政分局。2017年12月,安高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团结街道田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冉剑洪、田坝社区主任何大进违规评定低保问题。2016年,冉剑洪、何大进在组织实施本社区低保对象评定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在2015年享受城低名册上减人的方式造册上报,未入户核查和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及公示,将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享受条件的37户申报为低保享受对象,共计违规享受低保金18.596万元。2017年6月,冉剑洪、何大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8.596万元予以追缴。

5.官舟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田小兵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田小兵在协助政府组织实施本村低保评议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政策规定程序如实核查农户贫富情况,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同胞兄长田某某,至亲好友田某某,评为低保对象,共涉及资金1.32万元;在危房改造评议过程中,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堂兄田某某和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蒲某某纳入危房改造,使其享受危房补助资金,共计1.8万元。2017年10月,田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12万元予以追缴。

6.塘坝镇财政分局局长周茂刚违规用“一事一议”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周茂刚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中,与分管领导田军商定,以工作辛苦为由,从“一事一议”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1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补助,周茂刚、分管领导田军、财政分局出纳桂廷国、财政分局工作员肖旭波、财政分局预算会计黄猛人均发放2000元。2017年9月,周茂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万元予以收缴。相关人员另案处理。

7.板场镇财政分局工作员杜英豪在“一事一议”项目中违规收取辛苦费问题。2015年3月,曾庆峰实施的电光村“一事一议”项目、联文村小康寨项目和冉茂会实施的河沟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大松村、枫香村小康寨项目在报账过程中,请杜英豪编制该五个项目的报账资料,并以500元一个项目给予杜英豪辛苦费。杜英豪共收受2500元人民币。2017年10月,杜英豪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500元予以收缴。

8.中寨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田勇套取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题。2015年,田勇在镇政府实施垭口场扶贫生态移民项目过程中,违规以大宅村杨家组贫困户田维相的名义,在扶贫生态移民项目集中建房安置点购买地基60平方米修建了两层房屋。2017年12月,田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泉坝镇捷克村党支部书记邹华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题。2015年,邹华在协助镇人民政府实施泉坝村瓦窑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违规将自己(1户5人)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上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60平方米。2017年12月,邹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夹石镇移民站站长晏九勇在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中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3月,晏九勇在开展石灰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选房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搬迁对象严格审核,导致明显不符合易地移民政策要求的非贫困户杜典军分得166平方米两层砖混房。2017年11月,晏九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回杜典军所得易地扶贫搬迁房屋。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压实“两个责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监管,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抓好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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