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时间:2018-06-11 18:01:07 点击:

今年来,万山区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近期,万山区对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万山区大坪乡瓮岩村支部书记杨和平虚套集体资金的问题。2017年9月,杨和平在为瓮岩村集体经济俊峻峰精果有限公司桃园基地购买3000米护栏过程中,通过每米提高单价6元的方式虚套集体资金18000元,除支付税金外,剩余15300元被用于其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4月27日,杨和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5300元予以收缴。

2、万山区黄道乡马黄村村委会主任吴先美侵占“一事一议”项目物资的问题。2017年9月,吴先美在马黄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领取水泥62包、砂石4方用于自家道路硬化。黄道乡财政分局核查后责成吴先美退还多领取的物资。2017年10月,吴先美退还水泥40包。2018年5月25日,吴先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吴先美剩余未退还的22包水泥和4方砂石全部予以追缴,退还黄道乡财政分局。

3、万山区仁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应前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走过场的问题。2016年3月,时任谢桥街道办事处扶贫站站长王应前在产业扶贫项目乡级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流于形式,致使刘X进(另案处理)将本人建设的20亩高山刺葡萄指认为其弟刘X礼新建的扶贫项目而通过验收。2018年4月,王应前未参与区级扶贫项目验收仍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合格,最终导致谢桥街道龙门坳村党支部委员刘X进帮助其弟刘X礼以新建高山刺葡萄20亩的名义虚套扶贫资金3万元。2018年5月25日,王应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压实“两个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严以律己。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监管,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抓好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为全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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