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12日,市委书记刘奇凡带领考核组一行到碧江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今年,市委从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细化量化,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用的发挥。
细化量化考核内容。一是分解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分解、督促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考核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作风状况评价。二是细化工作项目。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为党委主体责任4大项19小项和纪委监督责任3大项9小项,细化工作具体、可操作性强。三是量化考核标准。按照“考核内容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要细化、实化”的思路,将每个工作项目都确定目标要求、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加分、扣分办法。
改进完善考核方式。一是在改进检查考核的形式上。组成专门考核组,对碧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单独检查考核,全方位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了考核力度,提高了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在检查考核的实施上,注重了对日常工作的考核,为改变一考定全年的情况,由市纪委监察机关各室对被检查考核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对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随时记入台帐,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在检查考核的民主测评进行改进完善,将民主测评分值适当提高,参评对象扩大到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并邀请一定比例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及时抓好情况反馈和问题整改。考核结束后,及时形成检查考核情况汇报,在向市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常委会汇报的基础上,由各检查考核组组长带队向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检查考核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将考核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低于“良好”档次,领导班子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被评为“不合格”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低于“称职”档次的,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进行组织处理。(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