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2月28日,集中时间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将采取自查自纠、组织清理等步骤进行。清理对象包含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清理内容包括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清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组织清理对象于2015年2月17日前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礼金礼券购物卡登记表》,连同收受的礼金礼券购物卡一并交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或廉政账户(市纪委廉政账户户名: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铜仁市锦江支行,账号:23786001040009472),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书面承诺。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套取现金购买、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行为,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以食堂为“隐身衣”,变相公款吃喝、大吃大喝等行为。要加强对各单位车辆运行费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车私用的行为。
通知强调,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严禁清理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收受与该清理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财务票据),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工作餐,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以加班为名公款吃喝,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宴请或内部聚餐,严禁用公款杀年猪、吃庖汤。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禁止将公务用车借给他人私用,禁止乱停乱放公务用车,禁止隐藏、涂改、损毁公务用车标识,禁止报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同城公务活动一律不准使用越野车。节假日期间,非值班和执行公务车辆一律封停,并将封停情况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
通知强调,对违规收受、不如实报告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凡发现领导干部决定、授意、同意的,一律进行责任追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监督责任。要公布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相关举报。举报电话:0856-12388。(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