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屏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六抓六促”聚焦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
抓领导,促进压力传导。玉屏县委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持召开12次县委常委会议、9次班子碰头会、6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召开的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为全县88名“一把手”深刻阐释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具体要求和重要意义,并与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另外,该县制定了县委书记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制度和“一把手”定期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定期听取县委班子成员和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抓标准,促进用人把关。在“一把手”选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干部廉洁方面的标准,凡经提拔任用的“一把手”必经任前廉政培训和必过考廉关,切实防止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严格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力度。今年来,玉屏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部门“一把手”28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81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共发出函询通知3 份、整改通知5份。
抓教育,促进责任强化。 为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今年来,玉屏县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使300余人次“一把手”接受了主体责任教育培训,有效扭转了其主体意识淡薄和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旧思想,促使其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抓责任,促进任务明晰。今年5月,由玉屏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亲自挂帅,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县5个乡镇及县直20多个部门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的运行机制”开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起草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任务分解方案》、《2014年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玉屏侗族自治县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逐项分解,明确了全县88名“一把手”的具体责任,同时,还制定了量化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有效保障了责任落实。
抓督查,促进责任落实。近期,玉屏县纪委下发《关于对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就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5个方面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抓问责,促进震慑有力。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玉屏县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查办“一把手”的力度,对在其位不谋其职者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据统计,2014年以来处分乡科级一把手3人,移送司法1人。(玉屏县纪委 高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