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业务工作
-
党风政风
玉屏及时纠正5部门主体责任错位现象
时间:2014-07-15 11:58:03
点击:
近日,玉屏县纪委监察局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县5个乡镇、67个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主要围绕是否明确了“一把手”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是否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管理、是否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等几方面开展。
经查,大多数部门的党委(党组)担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其工作有序开展。但也有5部门的党委(党组)或“一把手”没有真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甚至出现将此项工作交给一般工作人员分管,致使部门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规范现象。针对存在问题的部门,督查组现场对其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厘清工作职责,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伍朝军)
本文链接:https://www.trjw.gov.cn/html/2014/dangfenzhenfen_0715/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