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怒溪镇治理干部“走读”见成效

时间:2014-09-15 23:13:45 点击:

       “以前到村委会和政府办事,大老远跑来却找不到人。现在,随时都能找到人,办事方便多了。”9月15日上午,笔者在江口县怒溪镇采访时,一位前来交养老金的群众高兴地说道。

       近年来,该镇从完善制度、加强教育、解决困难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治理了干部“走读”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群众好评。
   
      完善制度,以规管人。一是考勤制度。设立干部职工考勤登记薄,严格落实上下班签到制。并要求镇干部每月在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4天,在镇住宿不得少于20天(因公外出、请假除外)。二是值班制度。落实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手机24小时不关机,实行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转,方便办事群众。三是请假制度。执行报批备案制度,镇干部因事因病请假要写请假条,请假三天必须由镇党政一把手批准,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镇综合办备案,未经批准离开该镇的,视为脱岗。四是公示制度。该镇每月将考勤、镇中层以上干部走读情况张榜公布,并将统计表报纪委存档。五是奖惩制度。将干部考勤、住宿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认真、遵守规定的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考虑评先授奖;对作风漂浮、不安心基层工作“走读”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授奖资格。工作开展以来,对少数作风漂浮、不安心基层工作的“走读”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六是监督制度。开设监督电话,落实定期不定期督查通报。同时,重点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监督,营造人人平等的监督氛围。七是查处制度。镇纪委每月对镇中层以上干部的“走读”情况进行张榜公示2次,接受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对没有如实填写公示表的干部将通报批评,对不遵守规定的“走读”干部,由镇党委组织镇纪委查处,视情节、态度分别给予廉政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警告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加强教育,以理服人。一是以贯彻落实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加强党性党风教育。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性党风教育责任制,召开好“两个”会(镇党委扩大会议,各站股室自学会),从而形成镇一把手联系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联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联系一般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模式。通过党性党风教育引起思考、激发共鸣、端正思想,强化镇干部公仆意识、服务观念。二是以开展交心谈心、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加强纪律教育。镇党委为增进人性化管理干部,采取多种形式与干部职工及家属进行思想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领导全方位掌握了解下属的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解决困难,以情留人。把对镇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必要的生活待遇留人。一是不断改善镇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全力安排好干部职工住房,建立职工食堂。添置空调、体育器材、修建洗浴室等设施。由镇综合办牵头,努力办好“职工之家”,丰富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采取交心谈心、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拓宽镇领导与干部职工的沟通渠道,使领导全方位掌握下属的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密切关系,营造和谐的办公氛围。

       干部不“走读”了,作风改进了,不仅赢得了民心,也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和团结共事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促进了该镇经济社会发展。(江口县怒溪镇严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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