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三公开”财政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2014-09-18 17:47:05 点击:


      碧江区以财政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财政预决算,通过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实行“三公”经费经办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和承诺制度,2014年碧江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9.3%。
      公开主体。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是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财政部门负责区级总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公开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公开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人大审议通过的上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各部门必须在审查批准后30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予以公开,凡上年度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单位,当年必须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公开方式。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及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设立的公共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进行公开。2014年碧江区财政局、发改(物价)局、住建局、教育局等38家预算单位晒出了“三公经费”。( 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