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

时间:2014-10-09 19:46:06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江口县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绩效管理考核杠杆,撬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动力引擎。

强化责任制落实考核。一是出台的《江口县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及其领导班子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共性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中分值位列第二,成绩占共性考核指标的10%。二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制。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中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腐败行为的,不仅扣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绩效考核分值,同时扣除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责任主体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强化日常勤政廉政考核。绩效管理考核设置平时考核事项,平时考核针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进行考核,平时考核扣分细化为42项,扣分不设上线,扣完成止。同时,定期派出督查组开展平时督查,及时纠正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存在的慵懒散慢等有违勤政廉政要求的现象。今年以来,共开展绩效管理平时督查15次,督查发现违反工作作风纪律规定23人,通报批评单位11个23人,诫勉谈话5人,写出书面检查34份。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考核。为充分激发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树立创先争优意识。绩效管理考核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单项奖,按绩效考核类别设置名次,分设党风廉政建设一、二、三个等次,实行单独奖金奖励。绩效管理考核开展以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表彰单位48个,发放奖金28.8万元。(江口县纪委  黄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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