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阡县纪委立足把好立案、证据、定性、文书、执行五道关口,促进案件提质增效,两年来共审理案件69件81人,违纪人员全都认错服处,未发生申诉案件。
把好案件立案关。实行审理前置,在初核结束后,审理主动介入对证据进行审核,根据初步取得证据,该立案的立案、该警示的警示、该移交的移交,保证了立案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把好案件证据关。证据是办案的主要依据,核审中重点审核四点。即:是否证明了违纪行为发生;证据是否合法、有效;证据之间是否有关联,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把好案件的定性关。分析整个违纪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
把好处分文书关。核审处分文书内容是否完备、规范,用语是否准确;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文是否确切,处理是否恰当,是否有越权处罚的问题;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复议权等是否告知等内容。
把好处分执行关。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坚持处分决定签收制度,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涉及执行事项的有关部门。将处分执行是否到位作为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石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