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江探索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

时间:2014-10-28 21:44:10 点击:

贵州印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印江自治县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五个明确”切实加强了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有效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

明确管理范围。该办法规定,对经过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免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法规的信访举报件或其他文字、数据、影音资料等资料,适用于本办法。
明确职责分工。办法规定,县纪委负责对线索的收集和移送。信访室负责对线索的接收和初步处理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线索统一管理,并对线索的处置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各内设机构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线索进行具体处置。

明确处置标准。问题线索按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谈话函询类、暂存类、了结类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县纪委案管室统一按照以上五类处置标准,认真规范和完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

明确线索排查。对已提出初步分类意见或拟变更分类的线索,应召开线索集体排查会议,逐条研究决定线索处置方式。案管室在会后按照会议决定及时填写《印江县县管干部问题线索会议处置笺》,并相关部门对线索进行具体处置。特殊情况,也可由委局主要领导、纪委副书记、线索涉及到的分管领导以会签的形式,决定线索的处置意见。

 明确责任追究。在线索管理过程中发现对掌握的线索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并对直接领导进行问责。(印江县纪委  乐如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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