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4年清理在编不在岗1186人开除66人

时间:2014-11-04 20:16:09 点击:

2010年以来,德江县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每年定期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对全县占编不在岗问题进行清理,严肃机构编制,坚决查处“吃空饷”行为。4年来共累计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1186人,开除工作籍及解除劳动人事关系66人,准予自动辞职12人,每年为财政资金节约近300万元,“庸散懒慢拖”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清理占编不在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清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清理督查组,定期对在编不在岗行为进行清理。同时利用报刊、电视、会议、网络、信息等方式,积极宣传严肃机构编制和狠刹“吃空饷”歪风的政策,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强化举措。针对每个时期清理工作出现的不同情况,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占编不在岗现象较为严重,县委每年定期召开常委会议,对清理占编不在岗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和布署,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问责漏报、瞒报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有效地扭转了个别机关事业单位等待观望甚至隐瞒包庇的被动局面。

强化重点。针对占编不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清理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处理办法,首先是要求各类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原单位上班,由本人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上班证明及相关依据,亲自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单位上班和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律开除公职。其次是登记备案后因人施策,因病离岗人员除患绝症(癌症)、精神病、麻风病以及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离岗休养以外,确因年老多病以及其他疾病不能坚持上岗的,按照相关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病假期间的工资。对不愿返回单位工作本人要求辞职的人员,同意辞去公职。

强化纪律。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委作出决定,由县纪委和县编委办对本次清理出的各类占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一抓到底,经常抓、长期抓。如有反弹及时处理,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对主要领导先停职,后问责、再追究。彻底杜绝占编不在岗现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中共德江县纪委  秦雨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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