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四强化四确保落实安全文明办案

时间:2014-11-07 20:07:35 点击:

今年以来,德江县纪委、监察局把“文明办案、严防事故”当作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思想,切实增强办案中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采取“四强化四确保”的有效措施,有效地杜绝了办案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办案安全。

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领导到位。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办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书记亲自分管案件查办工作,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对委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找准问题,消除隐患,杜绝办案过程中一切事故的发生。

强化硬件建设,确保设施到位。按照《铜仁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在委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建设标准谈话用房两间、视频监控室一间,谈话用房及谈话桌椅均进行软包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空调、换气扇、木地板、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确保办案谈话所需。

强化知识培训,确保意识到位。按照每季度培训一次,重要案件案前培训的原则,对委局机关干部实行全方位培训,要求每位办案人员对在服务办案、保障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增强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建立《办案人员工作制度》、《陪护人员工作制度》、《“两规”“两指”调查与陪护分离制度》、《案件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案件管理工作保密制度》等办案安全责任制度,认真拟定《办案谈话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谈话前将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金属制品等物品暂时收下代为保管;谈话中注重特定环节监管,在被谈话对象上卫生间、用餐等期间,由陪护人员近距离看护;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和陪护人员将被谈话对象亲自送到其家中交给被谈话对象的亲属,待被谈话对象的亲属签字认可后方能离开。在办案过程中,该县纪委办案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跟踪巡视,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办案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该县共查办案件72件,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中共德江县纪委  秦雨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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