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4-09-05 18:18:20 点击:

      中秋来临,铜仁市通报1起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经查,碧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顶风违纪发放奖金、补贴和购物卡,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2014年9月3日,碧江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权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安建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碧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刘英、张勤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部予以收缴,并进行通报。
     
       通报要求,当前,中秋、国庆将至,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严格自律,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及时指出,严肃批评,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始终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着力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及时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对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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