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纪委再次通报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4-10-24 20:12:03 点击:

10月21日,石阡县纪委监察局再次对近期处理的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2014年1月16日,石阡县聚凤乡职工陈芳在龙井乡猫寨村上寨组家中违规操办房子酒。2014年10月15日,石阡县纪委给予陈芳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全部礼金8.499万元。

2、2014年9月1日,石阡县安监局职工郭勇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看电影。2014年10月15日,石阡县纪委给予郭勇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9月1日,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委会职工陈入珍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看电视剧。2014年10月10日,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陈入珍警告处分,并扣发绩效工资100元。

4、2014年9月2日,石阡县财政局驾驶员冉雄玮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看电视剧。2014年10月15日,石阡县纪委给予冉雄玮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法院法警大队协警费志勇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看电影。2014年10月9日,石阡县法院给予费志勇在全院干警会上作书面检查,并扣发工资300元处理。

6、2014年9月2日,石阡县计生局财务股负责人杨莉外出办公事提前签退。2014年9月27日,县计生局给予杨莉全局通报批评。

7、2014年9月2日,石阡县畜牧局草地中心职工曾文刚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玩游戏。2014年10月15日,县纪委给予曾文刚党内警告处分。

8、2014年9月3日,石阡县城管局财务股职工梁英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2014年9月26日,县城管局给予梁英警告处分。

9、2014年9月3日,石阡县城管局财务股股长周小平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看电视剧。2014年9月26日,县城管局给予周小平警告处分。

10、2014年9月3日,石阡县住建局(房产局)职工李正群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看电视剧。2014年10月20日,县住建局给予李正群警告处分。

11、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林业局林地林权办公室主任杨智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玩游戏。2014年10月15日,县纪委给予杨智党内警告处分。

12、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任毅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看电视剧。2014年10月15日,县纪委给予任毅党内警告处分。

13、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林业局林地林权办公室职工杨百淑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2014年9月30日,县林业局给予杨百淑警告处分。

14、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职工冯桂兰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看电影。2014年9月30日,县林业局给予冯桂兰警告处分。

15、2014年9月2日,石阡县林业局法制股职工田晓琳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脑上网玩游戏。2014年9月30日,县林业局给予田晓琳警告处分。

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根据《石阡县干部职工问责暂行规定》,2014年10月17日,县纪委对林业局党组书记杨百刚进行了约谈,对副局长李如龙进行了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正风肃纪,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石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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