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真正实现“统得了,管得好,见成效”的统管目标,玉屏县结合派驻统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项制度,为派驻统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建立列席负责部门重要会议暂行规定,为落实“三重一大”和“一把手”监督提供保障。《列席负责部门重要会议暂行规定》为落实对“一把手”和“三重一大”的监督而制定,制度规定了列席会议的范围:涉及重大决策决定、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关会议。落实了列席会议的程序:所负责部门(单位)决定召开上述会议后,应提前将相关会议议题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明确列席会议的职责及权限范围:列席会议的人员,主要负责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2014年,该县纪检干部共列席部门重要会议65人次,提出建议意见18条,采纳16条。
二、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为理顺统管工作提供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部署对所负责联系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听取汇报,调查询问,受理举报等方式检查所负责部门及其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对不严格遵守党政纪律,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下达督促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按程序报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需追究被检查单位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党纪政纪责任的,报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2014年,该县共开展监督检查12项次,检查提出建议5条,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3人,通报批评3个单位,目前均以整改。
三、建立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为干部队伍管理提供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范围,选拨任用由县纪委监察局统筹,纪工委监察分局民主推荐。年度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以参加考核人数为年度考核人员基数,按比例测算可评优秀等次人数,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工委监察分局提出考核建议等次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目前,共培训56人(次),年度考核7人被评为优秀。(玉屏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