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坚持把民生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扎实实施“三个三”改革,有效保障民生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三平台”,织牢监督网络。完善涉农资金监督平台,将涉农相关部门纳入电子平台监控,实现民生资金的动态科技监管,为公众对国家各种涉农政策、民生资金拨付、资金年度运行、个人享受补贴等信息查询提供方便,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务公示监督平台,依托县、乡(镇)、村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在全县各涉农部门、27个乡镇、各行政村(社区)建立民生资金公示专栏,将民生项目资金、发放标准、发放对象予以公示;完善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依托书记县长信箱、各级信访室(办)、效能办等问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出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规范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严把“三关卡”,构建监督体系。严把监管关卡,建立了民生项目工作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备案制度等,加强对项目申报和审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每笔项目资金支出、每个管理环节都有制度可依;严把发放关卡,严格民生资金兑付方式,通过“一折(卡)通”的方式,实行一户一折(卡),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存折帐户,实现民生资金及时安全兑现;严把督查关卡,成立27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社保养老金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危房改造项目”等开展监督检查6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办理31件次,办结率为100%。
——着眼“三强化”,落实监督保障。强化源头严控,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栏以及便民利民服务点、群众说事办事室等主阵地,建立教育引导机制,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民生政策,积极参与民生监督。今年共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开办民生项目监督专栏1200多期,发放惠民政策宣传单15600多份;强化过程严管,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相关涉农部门、乡镇“四级”备案制度,将每一项民生项目的接受、分配、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强化案件严查,建立案件查处机制,把严厉查处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民生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生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立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84.86万元。(松桃县纪委 刘振斌 谢伟 刘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