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贵州江口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审理工作理念,从改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入手,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紧扣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年以来,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0余次,使受教育人数达761人,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纪检工作,提高了党员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锻炼了党性,净化了心灵;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推进了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作用。一是健全制度督促整改。推行“一案四报告一建议”制度,通过对重大案件主要案情、违纪情况、违纪动机、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提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帮助和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创新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对一起县水务局的领导干部受贿的典型案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发案单位人员参加法院对当事人的庭审。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的氛围,公诉人员义正辞严的指控,受审罪犯声泪俱下的忏悔,使旁听人员心灵受到震撼。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法庭庭审旁听,利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纪教育效果,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使参加庭审人员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三是以案说纪促进风险防范。通过查办案件,不仅使案件当事人认识错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还要帮助发案单位 查找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风险管理,达到查办一批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目的。对涉及面窄、情节轻微、影响面小的案例实施“一案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社会危害大、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面广的要案,通过发案情通报、制作播放电教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 式进行“一案多警示”;针对倾向性问题、违纪现象普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同类型案件,及时总结共同的案发规律和危害后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多案一警示”,达到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的目的。
紧扣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加大案件处分执行工作,从严肃执纪中抓教育。对一般性的违纪案件,县纪委监察局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对于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亲自到所在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全体人员大会进行宣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县纪委监察局每年还坚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县纪律处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执行不到位情况。(江口县纪委 金静 李达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