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开展谈话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4-10-28 21:25:16 点击:

近日,印江自治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工作的通知》,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与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该《通知》明确了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及方式、谈话内容、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谈话内容主要是听取谈话对象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督促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督促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对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信访举报较多,存在“四风”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

通知还要求,谈话前2个工作日内,谈话对象需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书面材料。谈话结束后要形成《谈话记录表》,同时应就落实谈话意见或要求形成书面材料,20个工作日内送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切实整改,并在书面材料中说明。

这项工作打破了传统的纪检监察机关“事后处理”的方法,以预防为出发点,将违法违纪问题杜绝在每个干部违规违纪之前,真正将反腐变为防腐,在违规违纪面前筑起一道鲜明而又坚实的“防火墙”。

此次谈话工作共涉及136人,其中县委书记约谈17个乡镇党委书记,25个重点县直部门“一把手”;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17个乡镇长、纪委书记,60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印江县纪委 乐如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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