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纪委信访“四字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14-09-02 18:29:14 点击:

今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经过反复思考、酝酿,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思路与方式,切实构建和谐社会。采取“包、分、联、督”工作措施,打响了一场信访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包”,即领导包案,推动解决。领导包案制度是领导亲自做好信访工作解决信访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的有效措施。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即“五个一”)的要求,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度,将信访案件呈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领导作出批示,实行转交转办,信访室做到掌握情况,做好思想转化,做实问题解决,切实抓好息诉息访,推动信访案件了解。

二是“分”,即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信访案件的来访目的,摸清信访成因和主要问题,了解上访人的诉求,逐人逐事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协调商办等方式,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积案力求一次性解决;对诉求合理但当事人要求过高的积案,在解决诉求的同时,对当事人耐心细致教育疏导;对诉求不合理但当事人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对要求过高或缠访、闹访等无理取闹行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联”,即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真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切实关注民生,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让各种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四是“督”,即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县纪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指导、合理调度等方式加强督查,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信访督查落实机制,对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松桃县纪委  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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