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立足主体责任 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时间:2014-10-15 17:10:40 点击:

江口县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契机,通过厘清工作职责、强化目标考核和严格责任追究,有效提升了“一把手”抓信访工作的履职能力。今年来,该县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02件,化解98件,其中,县级领导包案化解43件,部门联动化解38件,县纪委督办化解17件,正在办理4件,群众满意率达98.3%。

一是厘清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年初,县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对重要信访件要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审查调查报告、亲自协调解决,切实做到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考核结果放入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并与“一把手”的提拔使用及奖惩挂钩。“一把手”抓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提升。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江口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信访工作中因工作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实行责任追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县纪委监察局还将视情况约谈其党委(党组)“一把手”。今年来,2名乡镇党委书记因信访举报办理不力,被县纪委监察局约谈。(江口县纪委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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